秦汉史讲义

《秦汉史讲义》,秦晖著,山西人民出版社,2024年11月出版。

内容简介:

本书以秦晖在清华大学讲授“秦汉史”课程为蓝本,增加了近年来不断发现的考古资料,几经整理修改而成。

不同于最初的课堂录音,此次成书比录音记录多出近一倍内容。而且,不同于传统的断代史著述,本书略于政治史,而从纵(时间上的周秦、汉唐对比)横(空间上的秦汉与罗马帝国对比)两个维度来探讨秦汉帝国那套政治经济制度和观念的由来,以及它们在秦汉以后的影响,高屋建瓴,对于当下也具有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。

作者简介:

秦晖,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(已荣休),博士生导师。著有《南非的启示》《共同的底线》《田园诗与狂想曲》《传统十论》等。

目录:

绪 论 中国文明史上的秦汉时代

第一节 秦汉:中国第一帝国 3

第二节 秦汉史授课的重点 5

第三节 秦汉史的史料 6

第四节 秦汉时代的重要性 12

第一章

周秦之变:从族群社会到编户齐民(上)

——小共同体本位的周制与儒家思想

第一节 对周秦之变的评价 27

第二节 周秦之变何以名之 36

第三节 周制的特征 41

第四节 周制的经济基础 66

第五节 儒家与周制的价值体系 72

第六节 周制的危机 91

第二章

周秦之变:从族群社会到编户齐民(下)

——法家的兴起与“百代都行秦政制”

第一节 法家的兴起及其主张 107

第二节 法家改革瓦解小共同体本位的周制 129

第三节 “百代都行秦政制”——秦制的主要特征 150

第四节 秦制的危机 157

第三章 法道互补:“儒表法里”之下的强权与犬儒

第一节

从“儒道互补”到“法道互补”:汉初的黄老

之术 165

第二节 儒表法里的形成 186

第三节 “周表秦里”:由汉武帝到王莽 217

第四章 盐铁论战:帝国经济中的“干预”与“放任”

第一节 “大夫”与“贤良文学”争什么? 242

第二节 盐铁论战与北宋的“王马党争” 252

第五章 强国弱民:秦汉帝国的政治制度

第一节 秦汉的乡里制 261

第二节

“五口百亩之家”与“闾里什伍之制”:规定与

现实 274

第三节 唯上、弄权、枉法的酷吏与循吏及豪强 282

第四节 连续的历史,循环的怪圈 298

第六章 汉魏之变:儒表法里中的“儒里化”阶段

第一节 东汉以后宗法复兴 325

第二节 以礼入法:法律的儒家化 330

第三节 官员选拔标准的道德化 338

第四节 社会组织变化:小共同体的复兴 348

第五节 政治逻辑变化 358

第六节 经济现象的变化 361

第七节 汉魏之变不如周秦之变深刻 372

第七章 秦汉经济:中国古代第一次商品经济高潮

第一节 集约农业的起源 405

第二节 秦汉的水利工程 414

第三节 秦汉“名田宅”制度 423

第四节 贱商制度下的“伪市场经济” 431

第五节 千古奇文“货殖列传” 440

第六节 汉唐商品经济之比较 446

第七节

汉代的古典借贷关系——兼与古希腊-罗马的

比较 463

第八节 古典租佃制——汉代与罗马的比较 482

余 论 505

编辑推荐:

◎为什么说中国三千年历史上发生的最深刻变化是“周秦之变”?“周秦之变”何以奠定了中国文明的框架?

◎秦汉帝国最基本的制度安排是怎么形成的?包含了哪些主要内容?该制度在运作过程中产生了哪些弊病?这些问题的积累又如何导致了秦汉帝国的解体?

◎为什么历史上对秦汉的评价会有巨大的差异?矛盾的关键点在哪里?能带来怎样的启示?

◎“汉魏之变”又该如何理解?为什么它不如“周秦之变”重要?为什么它没能跳出秦汉奠定的格局?

◎唐宋与秦汉相比又如何?盛唐超越了汉代的“古典商品经济”高峰吗?

◎为什么汉代与古罗马在经济上有很多相似之处,但实质含义会大相径庭?这说明了什么?

这本书讲透了秦汉,也讲透了中国历史和精神文化中最深层的一些东西。

前言:

从“周秦之变”到“汉魏之变”:我的秦汉史教研

1995年我经张岂之先生介绍,到清华大学历史系任教授。清华历史学本来名气很大,但1952年院系调整后变成苏联式的工科大学,这门学科在清华就中断了。我到清华时,该系恢复创设未久,主要人员都是原社科系中国革命史和近现代史基础课教师。所以,那时系里搞过中国古代史教研的,基本就我一人。当时历史系还没有招收本科生,我除了带过两届研究生外,主要是开设全校性的中国社会经济史和农民史选修课。到了世纪初历史系开始招收本科生,上面也要求开设“成套的”历史系专业课,包括中国古代史的各个断代史专业课。当时历史系已经有了唐宋明清的教师,但仍然没有秦汉这一“断代”的专家,所以上面就要求我来“补缺”,开设秦汉史专业课。这样一直到2009年侯旭东教授入职清华、我向他交棒为止,我在清华大约教授了七八年的秦汉史课程。这本讲义的雏形就是那个时候形成的。

在中国传统史学的“二级学科”分类中,我是属于“专史”而非“断代史”出身的。研究生时期跟随赵俪生先生治土地制度史和农民战争史,当时的重点也放在明清这一时段。20世纪90年代我主要研究的是农民史和农村改革问题。秦汉史本不是我的专业方向,但是在我的学术生涯中曾经多次“听从组织安排”去从事并非我“专长”的工作,比如参加陕西通史项目承担宋元卷和这次去教授秦汉史,这倒也并不全是出于“集体主义”或“团队精神”的考虑。因为我本身兴趣比较广泛,而且在专史研究中也涉及过这些时段,觉得还是有一得之愚可以贡献,或者更不客气地说,对该“专业”中流行的一些看法也有些不吐不快的意见,所以还是“义不容辞”或者说是“趣不容辞”地接受了。

我们这一代史学工作者是从所谓“五朵金花”的时代过来的。由向达先生首创的“五朵金花”之说,指1949年后中国史学界集中讨论的五个问题:古史分期、土地制度、农民战争、资本主义萌芽和民族融合。这些讨论具有众所周知的意识形态背景,但即使在这个范围内也未必一直能够自由讨论,在“文革”时期一度万马齐喑、“金花”凋零之后,改革初年又重新绽放,并且发展到最高潮。而随着思想的进一步解放,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,“金花”讨论就已经不再是史学研究的主流。但是如今回头看,这种史学作为五四以后传入的“新史学”中最有影响的一支,在其演变成经学化、神学化的“官史学”之前,曾经确实带来了中国史学的一大进步。至少在两个方面,它的突破和后继影响是不可否认的:第一,它把中国历史纳入了全球化的视野,突破了传统史学除了大中华就只有“四夷传”的狭隘眼界。第二,它打破了单纯叙述王朝兴衰、铺陈人事,而不作制度分析的模式,尤其是打破了“二十四史非史也,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”的传统“断代史”格局,而把制度逻辑、社会演变作为历史的主线。我以为,我们的思想解放,在摒弃经学化、神学化、官学化的同时,当然不应该再回到“二十四姓家谱”的模式去。如果考虑到当年“新史学”还可以出现“十批判书”这样的作品,“官史学”就一度只能歌颂“千古一帝”,即便后来学界“告别革命”而回归“保守”,淡化意识形态而转趋西方“学术前沿”,还是盛行“子路颂秦王”与新瓶装旧酒,就能够感到一种深深的遗憾。

我早年所治的土地制度和农民战争史属于典型的“金花”史学,而在这派史学无法回避的“古史分期”问题上,我当时持明确的“魏晋封建论”观点,视秦汉为“前封建”的“古典”社会(我从不用当时流行的“奴隶社会”概念),因此发表过若干以秦汉横向比较罗马、纵向比较隋唐的考证著述。在调入清华前,我在陕西师范大学还开过“古代社会形态学”和“封建社会形态学”两门选修课。即便20世纪90年代以后,“世道与心路”都已发生重大改变,我现在的研究早已不再是“金花”模式,也不再以社会形态的概念分析周秦、汉魏之别,但至少在上述两个方面,当年新史学的影响是不会消灭的。我后来使用的“大共同体”与“小共同体”等概念,也明显带有当年新史学的烙印。所以在清华开设秦汉史课时,这些学术经历便起了很大作用,使我的秦汉史课程与一般“断代秦汉史”有很大区别。

我假设学习秦汉史专业的学生应该具备通史阶段的秦汉史知识,没有必要花时间再讲一遍这四个王朝(我认为前后汉完全是两个王朝,中间的新朝亦非“僭逆”,加上秦应为四个朝代)的兴衰概要,所以绝大部分课时都用来讨论这四朝的制度和观念演变。尤其是分析“周秦之变”和“汉魏之变”。前者要讲清楚中国是何以从“三代”走进帝制的,这对此后的中国产生了怎样的深层次影响。而后者则要说明这一由四个王朝组成的“第一帝国”如何发生了不同于一般王朝更替的深刻危机,导致秦制后来发生了不同于一般所谓“合久必分”的长时段紊乱,但周制却复兴无望,最终在经历数百年“中间期”后又走向了秦制框架下的第二帝国。换句话说,我不想花时间给学生讲一套“四姓之兴亡”的故事,只想在有限时间内梳理一下中华第一帝国时期的“世道与心路”,以给今人提供进一步思考的津梁。我一向认为,中华文明数千年,最深刻的变化就是走进帝制的“周秦之变”和走出帝制的“三千年未有之变”。而且对两者的认识紧密相关。对前者认识的深浅,关系到后者的成败;对后者的体验亦能加深对前者的理解。而在这两者之间次一等的变化,就是所谓的汉魏之变了。如果本书能够促进人们对这些变化的讨论,我的愿望就达到了。

我在清华讲授秦汉史虽然年头不算很长,但当时“超星图书馆”做了全程视频录像,据说流传甚广,至今海内外仍有不少受众。当时只是做了课程PPT,并没有成书的讲义。后来我不再讲授这门课,也没有想到要出版讲义。但是,近年来好几位有心的读者却分别根据课程录像,整理成几个不同版本的全文本惠寄给我,并与书界的朋友一起,极力鼓动我出版。浙江财经大学的刘志先生还花了大量时间校对引文,去除语病,划分章节。他们的热心和奉献令人感动,也使我觉得出这本书不仅有它的价值,也还要对得起学生、读者和听众朋友们的厚爱。

当然,从我过去写的秦汉相关论文,到课程开设期间乃至视频传播中,各种评价也都存在。赞同的声音就不说了,批评的意见林林总总,常见的就是说我的秦汉史不合常规,有“以论代史”的色彩。对此我这里做一点回应:

过去我们的史学界有过“论从史出”还是“以论带史”的争论。改革时期由于对过去史学官学化的不满,“论从史出”受到肯定,而“以论带史”则被讥为“以论代史”。这是可以理解的。但实际上,那时用以“代史”的“论”其实只是一些由“信仰”支持而未经论证的理论教条,而把中国历史削足适履地塞进教条编织的框框里,还要不断根据上面的需要而改变叙事(比如因“十批不是好文章”的指示而对嬴政先生从大批到大赞),这固然不是合格的“史”,但难道这能叫“论”?其实这种思维不改变,即便换了一套意识形态氛围,比如不再讲“五种社会形态”而改为追随“国际学术前沿”的“后现代理论”,或者从“反传统”变成“颂传统”的“保守主义史学”,那种“教条多而论证少”的弊病也还是存在的。

我们讲“史”和“论”的关系,其实就是史料和史论的关系,更一般地说其实就是论据与论证的关系。不光是史学,任何一种实证研究,即既非文艺创作也非单纯的价值弘扬,而是一种以事实判断和逻辑推断为基础、讲究知识增量的研究,无论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还是“人文学科”,都是论据和论证的结合。无据而论,固然是不着边际的空言,有据无论,也会变成不知所云的废话。有人说“史料就是史学”、“有几分史料说几分话”,我是不同意这些说法的。史料不等于史学,就像数据不等于数学、实验室不等于科学家一样。但要强调的是:论证是一种自己的合乎逻辑的思维,它不等于引述理论。我们看过去“金花”时代的某些著述,往往看起来也是旁征博引,不仅史料要“掉书袋”,理论更要“掉书袋”。一篇文章几十个注,史料引证不多,“经典作家语录”引证倒是不少。有人说这是“以论带史”,有人嘲曰“以论代史”。其实这并不是“论”多了,而恰恰是“论”极其贫乏的表现。史学不是神学,也不是经学。离开经典作家,你就不会思考了?

说实话,我受“经典作家”影响也很深。但是除了某些事关知识产权的前人具论外,我是不主张理论上掉书袋的。我的论证主要是自己的思考,当然思考并非凭空,接受各种启发非常重要。除了“经典作家”的启发,我认为现实生活的启发其实是不可少的。例如本书中关于商鞅“坏井田”究竟是国有化还是私有化的问题,关于“乡举里选”是怎么回事的问题,等等,我的一些新见其实都来自生活经历。看到青川秦《田律》,就使我想起亲身经历过的“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”。而我关于小共同体具有“温情的等级制”的看法,除了“经典作家”的启发,其实也来自常识。我相信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。很多问题其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复杂,而是“大人物忽视常识却迷信教条”造成的。当然常识不一定对,“证伪常识”往往是重大科学发现的突破口,哥白尼就是把“太阳东升西降,显然围着地球转”的常识证伪,而开创了近代天文学。但是常识可以证伪,却不能无视。实证研究者哥白尼和一个无视常识而高叫“太阳就是从西边升起”的妄人,根本区别就在于此。

当然,研究历史要靠史料,史料的书袋必须得掉。但是秦汉史在这一点上也不同于其他“断代”,因为这一时期存世文献较宋明以后要少得多,没那么多书袋可掉。这一时期的研究比近古时期更加倚重考古,但考古资料与文献相比恰恰是“不自明”的,其意义更加有赖于论证。再就是秦汉史既然很难发现新史料,对前人研究推陈出新就更重要,而与“多一分史料多一分话”相比,对前人研究无论推陈还是出新,也更需要论证。所以秦汉史研究相对于宋元明清而言,其实就是一个论据相对有限、而更倚重论证的领域。当然,作为一个并非治“断代史”出身的学人,我在秦汉史方面的论证对不对,还是要敬请方家赐正。

这本书在朋友们的催促和鞭策下,以刘志先生整理的《秦汉史》课程实录视频文稿为基础写成。但从课程录制到现在,已经过去了大约近20年,期间秦汉史研究,尤其是考古资料又有了长足的进展。尤其是张家山竹简《汉律》的发表、里耶秦简的发现,以及陇东秦西早秦遗址的发掘,都有重大价值,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。我当年授课时这些都还没有。我历来主张旧作再版一般不修改,以保存写作的“时代坐标”。但是这本书不同。一是它过去未出版过,是作为新书出版的。二是当初作为讲义是面对学生,现在可能也有这方面的读者,对学生我应该给他们以与时俱进的知识,而不是提供一个“时代断面”而已。当年授课时,我的讲义是每年都要修改的,现在出书也应该如此。所以这次成书我做了较大的修改补充,篇幅也比视频记录稿多了近一倍,至于成效,就期待读者的批评了。

在线试读:

我们看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,同样的事实判断可以得出截然不同的价值判断;同样的价值判断,也可以依据好像是截然相反的事实。但是我们可以想一下这些截然不同的东西,是不是背后也有一些共同性呢?讲得简单一点,康有为说秦始皇开创了一个自由平等的时代,而谭嗣同说秦始皇开创的是一个暴力的时代,或者说是一个强盗的时代。这两者是不是同一件事的两个方面呢?我们可以设想在先秦所谓封建时代,它的主要特征就是社会上有很多主人或者说是领主、封建主,或者说是“小邦君”。每个主人都有自己的一批依附者,显然这个主人是贵的,依附者是贱的,这个时候是有等级制的,是有尊卑之分的。而秦制的确做到一件事情,就是把所有的领主都给消灭了(至少理论上如此),把领主制变成了官僚制。

从秦始皇以后,可以这样讲,贵族和平民的差异性缩小。即使不能说完全消失,但至少是贵族下降了,以后的贵族也不是原来意义上那种贵族。所有人都成了皇帝的奴才,奴才有时甚至成了一种资格。比如像清朝,在现存清宫档案中有大量的奏折,谁能够对皇帝自称“奴才”,这是要有规定的。一般的汉族大臣向皇帝上奏,只能说“臣某某”,比如林则徐,他就要说“臣林则徐启奏皇帝陛下”,只有满族亲贵琦善、穆彰阿这些人,他们给皇帝上奏才可以说“奴才琦善启奏皇帝陛下”,“奴才穆彰阿启奏皇帝陛下”,敢称“家奴”者一定是满人而且是关系很亲密的人,不是谁想当奴才都可以当上的。如果不是满族亲贵,哪怕像林则徐那样官至正二品,即使是颇受重视,也颇有权力的人,也不配当“奴才”。能够当奴才,那要有一定的资格。不是满族人,要当奴才,人家还不认,你只能当臣。的确可以说,从皇帝之下皆奴才这一点讲,是平等了。

秦汉以后的制度基本上就是以官僚制取代了贵族制,这一点是比较明显的。把周代所谓的“天有十日,人有十等”(语出《左传·昭公七年》)那样一种贵贱分层的制度变成了一种“尔等皆为奴”这样的制度。从这个角度讲,说实现了一种“平等”,至少相对而言比以前毫无疑问是平等了。虽然彼是一个宰相,尔是一个引车卖浆者流,至少在一点上是平等的,那就是皇帝要杀你和杀他是一样的,想杀就杀了,没有什么两样。皇帝要提拔谁也没有人能阻拦,比如百里奚、吕蒙正,皇上一旦看重,就可以做到“布衣卿相”。

但是这样的一种平等,是使大家都变成贵族了,还是使大家都变成附庸了呢?答案应该是明摆着的。我觉得康有为的说法最大的问题,大概就在于这一点。法国大革命所追求的平等,是秦始皇治下那个样子的平等吗?是追求皇帝不管对宰相还是引车卖浆者流都想杀就杀,想赏就赏的这种平等吗?当然不是。秦始皇所要追求的无非就是把所有的人都变成他的奴才,在这一点上是没有贵贱之分的。秦制使人无尊卑,都隶属于“大盗”,在这一点上讲,是很“平等”的。

可以说秦制的成功也在这里,如果没有这样的“平等”,它就不可能有强大的对人力、物力的动员能力,先秦时代哪一个领主能够做到?每一个领主只能调动依附于自己很少的人,可是秦始皇就不同了。最直观的,就是周王陵与秦始皇陵相差悬殊。周王陵规模小到难以辨认,而始皇陵仅一个兵马俑坑就号称“世界第八奇迹”。统一至秦亡不过十余年,长城、始皇陵、阿房宫这些重点工程一个接一个,动辄70万人、50万人齐上阵,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。这的确是前无古人的本事。

在诸侯时代,小领主和自己的附庸往往是有直接的人际关系,是互相认识的,有直接交往的,甚至是有血缘关系的。比如河北出土的一件兵器上刻有一个家族世系,一共四代20人的名字被记录在上面。它毫无疑问是个熟人社会,主人和自己的附庸之间是一种小共同体的依附关系。可是到了秦始皇时代就不是这样。

西周时期,按照周制,即所谓封建制,虽然周天子不认识下面一班臣民,实际上他也管不到下面的一班臣民,下面的一班臣民有自己的领主,领主又有上一级的领主。庶人之上有士,士之上有大夫,大夫之上有诸侯,诸侯之上是周天子,是一种身份性的即固定的等级关系,下两层的人是不可能越级与上面的人发生联系的。

周天子当然不可能认识庶人,但至少在理论上,他应该是认得诸侯的,因为这些诸侯,从理论上来讲,都是西周宗法制度中的大宗和小宗之间的关系,相当于一个大家庭内的嫡长子和其他兄弟,或者类似于父子这样的关系。同理,诸侯一般都是认得卿大夫的,一直下来,每个人和他的主人之间都有一种比较固定的附庸关系。

可是秦始皇他怎么能认得全国人民呢?他也没有办法直接管理全国几千万臣民。因此所谓的秦制,它和封建制真正的区别在哪里呢?封建制是很多的主人各自管束着自己的属下附庸,而且附庸至少在理论上是固定的,是一种长时期相对稳定的人际关系。而秦始皇有无数的附庸,他根本认不得也管不过来,因此他只能用一些他看中(提拔)的奴才去管理其他奴才。理论上讲,这些人都是秦始皇的奴才,从宰相到农民,对于皇帝而言都是臣下之奴,没有什么本质区别。只不过宰相受宠,皇帝给他很大的权力。

秦制的“好处”就是通过这样一种办法,可以实现中央集权,可以有很强的对人力、物力的调配能力。但是,我们通常从人之常情讲,受宠的奴才管理不受宠的奴才,往往要比主人亲自管理奴才更糟糕,对奴才的怜惜和照顾的程度恐怕要更差。因为道理很简单,就算奴才不具人格只被视为财产,而个人的奴才不管怎么样,“产权明晰”是你自己的,这个所有权是很清楚的。比如你有一匹马,这一匹马既然是你的,你总不会无缘无故把它虐待死,杀了它对你有什么好处?你的“财产”不就损失了吗?大家都知道“兔子不吃窝边草”这个道理,那是因为窝边草是它自己的,它更愿意去吃别人的草。

但是受宠的奴才不太可能对不受宠的奴才产生一种“己物”爱惜照顾之心。因为他们本来就是陌生人,没有什么依附关系,这些人不是他自己的人,而是皇帝的人,他本人也是皇帝的人。对于他来讲,最重要的是怎么能够巩固皇帝对自己的宠爱,而不是怎么争取更多的人依附于自己——像我们经常讲的招降纳叛,吸引更多的人来投奔自己——在秦制下这可是大忌,要杀头的。

秦以前不是这样的,秦以前每个领主都要标榜他对下面很不错,然后才会有“良好口碑”,使很多人投奔他。所谓“毛遂自荐”“冯谖弹铗”就是这种口碑。因为,首先他们处于熟人社会;其次,持久依附关系要考虑长期性;第三,隶属关系边界比较明确。如果反之,那就会造成一种现象,受宠的奴才整不受宠的奴才往往比主人整奴才还要凶狠,他们有狐假虎威之横暴,而无损及己物之顾惜。这种现象应该说是人之常情,即使在官僚制内部也有这样的现象。

在秦以后的历史中,被士大夫最痛恨的是什么人?就是宦官。为什么宦官最遭痛恨?因为宦官是皇帝身边的人,的确是比一般的官僚更可能得宠的奴才。皇帝与宦官接触最多,往往很信任宦官,所以他们最得宠,或者说最容易得宠,最有机会得宠。而皇帝如果给宦官赋予很大的权力,让他去管理他人,宦官的残暴往往比朝官更甚。

这是因为与朝官相比,他更是名副其实的受宠奴才。取得皇帝的宠信是他唯一的目标。如果说朝官还略微顾及考虑一些别的因素,宦官因自身的条件限制除了“争宠”没有其他了。宦官用以前阶级分析的方法可以说基本上都是出身“苦大仇深的老贫农”,绝不可能是贵族出身——哪一个贵族会愿意“净身”自宫为奴?秦始皇宠信的赵高,现在有人考证说他不是阉奴,至少没被阉净。但是他出身“世世卑贱”是史有明载,从无争议的。

然而无论出身如何卑贱,宦官一旦被皇帝宠信,权倾一时,就常常会忘乎所以,做出一些糟糕透顶的事。对此,当然不能用“阶级分析”说事:因为他们是穷苦出身,就会为穷人维权。宦官如此,朝官亦然,程度不同而已。“布衣卿相”绝不是“代表布衣的卿相”。从常识判断,皇权爪牙对无缘皇宠的百姓(“布衣卿相”对一般的“布衣”),比贵族对自己的附庸更无情,这不说是规律,也应是大概率现象。

我们可以说,谭嗣同讲的暴力或者说是“大盗”之制,和康有为讲的“平等”,用官僚制取代贵族制后的这样一种结构,也就是说用受宠的奴才管理不受宠的奴才这样一种制度——就是同一事物的两面。皇权之下,大家都是奴才,“朝为田舍郎,暮登天子堂”,这是好的说法;“朝为座上宾,暮成阶下囚”,这是坏的说法。朝贱暮贵者有之,朝不保夕者有之。但是两者都一样,个人的命运是完全托之于皇权的,不像欧洲中世纪的贵族,包括先秦时代的那些贵族,甚至也不像我国历史上汉族以外少数民族地区的那些世袭土司,官僚群体没有自己的领地、属民和其他独立依凭。“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”,“平等”与“大盗”,都是这么一回事。